索 引 号: | 555526495/2021-40771 | 信息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解读材料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1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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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21〕1号)第13条,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环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我市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实施细则》重点明确了对我市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在新三板挂牌、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等情形予以奖励的标准和流程。
三、主要特点
(一)保持与《关于印发〈推进全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宁金监发〔2019〕161号)的衔接。
(二)加大对科创板上市的奖励力度。为加快全面建设创新名城,培育“科创森林”,引导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将对科创板上市的奖励水平提高至400万元;
(三)增加对企业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奖励。2020年7月,新三板精选层设立并开市交易。为对接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增加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奖励100万元。
(四)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我市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政策。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价值板、成长板挂牌,且符合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补贴条件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附件明确了申报流程、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