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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5526495/2021-40771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解读材料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3-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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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211号)第13条,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环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我市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实施细则》重点明确了对我市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在新三板挂牌、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等情形予以奖励的标准和流程。

三、主要特点

(一)保持与《关于印发〈推进全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宁金监发〔2019161)的衔接。

(二)加大对科创板上市的奖励力度。为加快全面建设创新名城,培育“科创森林”,引导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将对科创板上市的奖励水平提高至400万元;

(三)增加对企业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奖励。20207月,新三板精选层设立并开市交易。为对接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增加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奖励100万元。

(四)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我市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政策。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价值板、成长板挂牌,且符合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补贴条件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附件明确了申报流程、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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