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为抢抓创业板改革机遇,加强政策解读宣介,凝聚市场共识,省委金融办、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在南京举办深交所创业板改革政策江苏省宣介会。该宣介会以“创新向未来”为主题,由市委金融办和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承办。这也是继广东省后,全国范围内举办的第二场省级创业板改革政策专场宣介会,释放出江苏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优质创新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积极信号。

▲深交所创业板改革政策江苏省宣介会现场
4月10日,创业板迎来设立16年来的制度大改革。当天,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进一步提高创业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更好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意见》同步优化发行上市标准,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并试点开展由地方政府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推送拟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企业信息等工作。
《意见》发布后,江苏第一时间联合深交所举办省级专场宣介培训活动,旨在抢抓改革先机,凝聚“政府—交易所—企业”多方合力,为全省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金融动能。本次宣介会通过现场授课的形式,深交所专家深入解读了创业板改革总体情况和具体措施安排,省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省有关部门、全省重点拟上市企业、法人券商及投资机构等参加培训。
宣介会现场,来自南京、苏州、无锡等省内约60家重点拟上市企业负责人仔细聆听。他们纷纷表示,此次改革提升了创业板的包容性、适应性,有利于更好支持优质创新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他们将充分抓住改革契机,持续做好企业经营,争取早日成为资本市场“江苏板块”的一员。
“新设的第四套上市标准,主要是针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业,突破了传统的盈利约束,这可以看到国家对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决心,让我们更加有发展的信心。”交流中,南京一家拟上市企业负责人眼神中满是欣喜。
从资本市场“江苏板块”看,“抢滩”创业板改革红利的基础也愈发坚实。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创业板上市公司达205家,稳居全国第二位,深交所已成为苏企上市融资、规范发展的主阵地。今年以来,江苏共新增境内A股上市公司10家。截至目前,全省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730家,科创板、北交所上市公司家数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企业数量均居全国第一。下一步,江苏将以更大力度推进上市企业培育行动,重点培育“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新锐科技企业、制造业隐形冠军、新型服务业领军企业,持续加强上市后备梯队建设,推动江苏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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