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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南京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一)举报事项要符合非法集资基本特征,即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举报事项涉及的法人工商注册地在南京市,或者注册地虽不在南京但在南京市设有分支机构,举报事项涉及的个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南京的。  

(三)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请向相关司法机关反映情况。

(四)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本平台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息,请不要重复提交举报。

(五)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单位反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银行业务投诉电话 12378、12363

证券投资业务投诉电话:12386

保险业务投诉电话:12378

1. 发现养老机构涉嫌侵害老年人权益的,建议向民政部门举报。

2. 发现旅行社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建议向文化和旅游部门举报。

3. 发现学科类培训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建议向教育部门举报。

4. 发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建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5. 发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建议向商务部门举报。

6. 发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建议向广播电视部门举报。

7. 发现虚假广告、暴利定价、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建议向市场管理部门举报。

8. 发现偷税漏税的,建议向税务部门举报。